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_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变化

时间:2024年11月03日 阅读: 12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分录如下:在成本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分录应为: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需要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分录如下:在成本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分录应为: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需要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记投资性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分录: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的会计处理通常涉及将投资性房地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除,并确认出售产生的相关收入和费用。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出售时,首先需要从资产负债表中移除该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是中级会计考试中《中级会计实务》的重要知识点,其处置方式包括两种模式,分别是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涉及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其他业务成本等。

成本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等。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这样,同一建筑物报废或毁损处理不同,会对利润结构产生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准确判断,容易给企业进行利润结构操纵留下空间。因此投资性房地产报废或毁损的清理净损益也通过“营业外收支”来核算更合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准则

1、以下情况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情况包括企业代建的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售后租回(《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对于此类房地产的投资和会计处理,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

3、投资性房地产需单独列报,以反映其财务状况。按照规定,企业在持有土地、房产中,用于投资而非自用的部分,须按新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式主要有两种: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其中,成本模式为主导。

投资性房地产是流动资产吗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非流动资产科目。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长期收益而持有的房地产,而不是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或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非流动资产。相关规定中规定,投资性房地,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之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不同取得渠道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构成: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流动资产,而属于非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流动资产,而属于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通常在一年内)转化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和短期投资等。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