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现场执法(海警钓鱼岛执法)
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1972年美国撤离琉球时,将钓鱼岛“行政管辖权”混合琉球“交给”日本,而据中国古代史书记载中国一直对钓鱼岛拥有领土权。
因此,钓鱼岛争议也由此而生,现在钓鱼岛及其领海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日本实际非法管辖该岛。2012年9月10日起,中国政府部门对钓鱼岛及附属岛屿开展常态化监视、监测。
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国还通过发布天气和海洋观测预报等,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实施管理。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认为,中国政府发表白皮书,表明中国捍卫领土完整和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也说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关系到保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安排,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都应对此予以关注。
“中国通过这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打出了反制日本购岛闹剧的组合拳。白皮书将相关史实和法理昭告世界,既揭露了日本侵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真相,也提醒世人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捍卫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中国捍卫钓鱼岛主权有理有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钓鱼岛
钓鱼岛问题
资料:钓鱼岛问题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从来就不是什么“无主地”,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
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趁清政府败局已定,非法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历史不容翻案。
1951年,日本同美国等国家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即现在的冲绳)交由美国管理。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擅自扩大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
1971年,日、美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又擅自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中国政府对日、美这种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不予承认。日本政府所谓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中之间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罔顾史实和法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起事端,特别是2012年以来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中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并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9月15日,我国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地理坐标。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2012年9月14日,中国海监27船抵达钓鱼岛海域。当日6时许,由中国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的2个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这是我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后,中国海监首次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开展的维权巡航执法,通过维权巡航执法行动,体现我国政府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管辖,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