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总体要求的简单介绍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有什么要求
1 规范性和实用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监视对象、投资规模、维护保养以及监控方式等因素统筹考虑。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2 先进性和互换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应具有适度超前性和设备的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造留有余地。
3 准确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在现场环境条件和所选设备条件下,对防护目标进行准确、实时的监控,应能根据设计要求,清晰显示和/或记录防护目标的可用图像。
4 完整性
4.1 系统应保持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即无论中间过程如何处理,应使最后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和声音与原始场景保持一致,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的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声音特征等方面均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并且后端图像和声音的实时显示与现场事件发生之间的延迟时间应在合理范围之内。
4.2 除4.1外,还应对现场视频探测范围有一个合理的分配,以便获得现场的完整的图像信息,减少目标区域的盲区。
4.3 当需要复核监视现场声音时,系统应配置声音复核装置(音频探测)。
5 联动兼容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当与其他系统联合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集成设计,各系统之间应相互兼容又能独立工作。对于中型和大型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够提供相应的通信接口,以便与上位管理计算机或网络连接,形成综合性的多媒体监控网络。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要求
4.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1.1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与显示设备四部分。
4.1.2 摄像机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且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200Lx。
4.1.3 出入口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固定焦距、方向;
b) 监视区域内不应有盲区;
c) 在24h内通过监视屏均应能清楚地辨别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d)显示的人员正面面部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1/60。
4.1.4 收费窗口安装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辨别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正面面部特征和交接款的过程。
4.1.5其他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看清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
4.1.6在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
4.1.7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在云台、变焦停止操作后,摄像机应在2±0.5 min内自动复位至原始设定状态。
4.1.8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与标准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4.1.9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 50198-1994表4.3.1-1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的要求。
4.1.10 声音复核装置应与同区域视频图像信号同步记录,回放时声音应清晰可辨。
4.1.11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与标准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4.1.12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系统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5d。
4.1.13 硬盘录像机应符合GB 20815中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A级产品的要求。并应具有DVD视(音)频信号数据输出接口,输出的视(音)频复制信号均能使用通用影音播放软件播放,或可直接在通用设备上回放。
4.1.1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5规定。
4.2 入侵报警系统
4.2.1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四部分。
4.2.2 应根据防护覆盖范围的需要选择适宜的入侵探测器类型和规格,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且不应有盲区,并根据管理要求设防。
4.2.3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且应有防误触发措施。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4.2.4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置专职值守人员,入侵报警信号应传送至安防中心控制室,声光报警保持至人工操作复位。安防中心控制室应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系统使用专用电缆传输报警信号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使用公共电话网络传输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s。
4.2.5 以电话网络作为报警传输专线时,不应在线路上挂接其他通信设施。
4.2.6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与标准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4.2.7 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d,并能输出打印。
4.2.8 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h正常工作。
4.2.9 入侵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10 防盗报警控制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2663的规定。
4.2.11 入侵报警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4的规定。
4.3 出入口控制系统
4.3.1 对非法进入的行为或连续3次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安防中心控制室,声光报警保持至人工操作复位。
4.3.2 不应使用密码按键式识读设备。
4.3.3 系统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10s内。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d。
4.3.4 车辆出入控制系统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
4.3.5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6的规定。
4.4 通讯显示系统
来电号码显示应清晰, 与标准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4.5 电子巡查系统
4.5.1 巡查点安装应牢固、隐蔽,高度应便于识读。
4.5.2 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d。
4.5.3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 644的规定。
4.6 安防中心控制室
4.6.1 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的终端设备,以及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报警信号输出终端均应设置在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显示。
4.6.2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应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4.6.3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6.4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和强光手电筒等专用防护器械
4.6.5 安防中心控制室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48、GB 50394、GB 50395和GB 50396的规定。4.7 实体防护装置
4.7.1 钢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φ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φ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8mmX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用于窗的防护时,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600mmX100mm。
4.7.2 防盗栅栏应采用不小于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并有防拆措施。
4.7.3 防盗防火安全门及安装应符合DB31/321的规定。
5 检验、验收、维护
5.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按GB 50348的规定。
5.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按照本标准第4章和GB 50348、GA 308的规定。
5.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每年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及时修复。
安防监控系统中信号传输有没有什么技术要求?
系统设计要求
(1)系统应根据各建筑物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建筑物单体或群体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建筑物内(外)的主要
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厅)、重要部位和区域等进行有效的视频探测、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对高风险
的保护对象,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质量及信息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的要求。
(2)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
(3)系统应具有与其他系统的联动的接口,当其他系统向视频系统给出联动信号时,系统能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换出
相应部位的图像至指定监视器上,并能启动视频录像设备,其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4s。
(4)系统的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前端设备对控制终端的控制响应和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5)系统的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750,音频设备的输入和输出阻抗为高阻抗
或600,四对对绞电缆的特征阻抗应为100。
(6)系统中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7)在监视区域内,环境照度应符合视频监控系统的要求。
(8)在正常照明条件下,彩色模拟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视频信号输出幅度=(1±0.3)V(峰峰)。
②水平清晰度≥270TVL。
③灰度等级≥8级。
④随机信噪比≥36dB
(9)在正常照明条件下,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水平清晰度≥400TVL。
②灰度等级≥8级。
③峰值信噪比(PSTM)不应低于32dB
④图像质量应不低于D1,单路图像占用IP有节网络的带宽应不低于2m。
⑤前端设备与监控中心控制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时时间应≤2s。
⑥前端设备与用户终端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时时间应≤4s。
⑦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时延应≤250ms。
(10)在视频监控系统正常工作条件下,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级要求,或至少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11)图像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首先,记录图像的回放效果应满足资料的原始完整性,视频存储量和记录/回放带宽与检索能力应满足安全防范要求。其次,系统应记录下列图像信息:
①发生事件的现场及其全过程的图像信息。
②预定地点发生报警时的图像信息。
③用户需要的其他现场动态图像信息。
④对于重要固定区域的报警录像宜提供报警前的图像记录。
⑤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应能记录现场声音信息
(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其他的功能性能设计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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